给楼盘起名 不许再雷人

  本月起,新的《沈阳市地名管理办法》开始实施 对建筑物和建筑群命名作出严格限定

  占地面积不到20万平方米以上的不许叫“城”,不到17层或低于50米的不许随便叫“大厦”……

  以后,想给楼盘起“雷人”的名儿,不让了!

  “雷人”案名有时不靠谱

  张阿姨的亲朋近期为她推荐了一处楼盘,叫作××小镇。

  乍一看这楼盘名,张阿姨估摸着这应该是一座以异国风情包装的楼盘。可她分析了半天,也没从中琢磨出该楼盘的位置在哪儿。“这还是比较靠谱的,楼盘名与项目风格还算吻合。但城西的一座楼盘,叫××龙城,不知是园区里有龙,还是楼盘风格与龙有关?”张阿姨不解道。

  记者走访市场发现,沈阳各楼盘案名真是花样多多,其中不乏一些案名让人摸不着头脑,如××城、××座、××世界等,让人咋听也不知道该楼盘究竟为何物,比较“雷人”。

  但从12月1日起,新的《沈阳市地名管理办法》便对建筑物和建筑群命名作出了严格限定。

  只有占地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,具有地名意义、规模较大的封闭或者半封闭式的商场、专卖贸易、办公、娱乐等综合性多功能的大型建筑群和城市住宅区才能叫“城”;楼层达到17层以上(含17层),或者高度达50米以上(含50米),或者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性高层建筑物或者大型楼宇,才可以叫大厦。

  起案名要紧扣项目卖点

  给楼盘起名,就好似给人起名一样,除了符号的象征外,更是对其未来的一种良好期望。

  开发商为楼盘起名,究竟遵循着怎样的定律、法则,那些“雷人”的案名究竟出身何处?

  “给楼盘起名,圈内主要有两种思路。”沈阳市意昂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利文总结说,一种是紧扣楼盘的主题卖点,如结合楼盘的风格、产品、开发理念等主题,概括出一个楼盘案名;另一种则与项目卖点完全不搭边,更像是一种符号。

  辽宁恒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庄盛麟认为,楼盘案名是对外的“名片”,是项目营销的一种表现形式,它是对项目、企业的高度概括,几个字里蕴含着较大的信息量,让读者一看案名,便能够大致掌握项目特点。“好的案名会对项目销售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。”

  但也有个别楼盘借“雷人”的案名来提高关注度,引人眼球。其案名不体现项目风格,也不代表某一符号,只是一味地追求曝光度。

  楼盘案名应像地标符号

  话虽如此,但消费者对案名的关注度远不如“煞费苦心”的开发商们。

  “我们买的是实实在在的房子,关注的是产品的好坏、物业服务的优劣、配套设施的完缺。至于案名,只要别太‘差劲’就好。毕竟,案名不能决定项目质量。”市民关斌一语道出了消费者对楼盘案名的关注程度。

  辽宁社会科学院研究院张思宁认为,这种规范与管理是必要的。“在信息时代,为楼盘起名更像是在炒作概念。一方面这是营销手段;另一方面也能在心理上迎合消费者,为楼盘带来附加值。”张思宁表示,“为楼盘起名,我认为还应将产品、环境、地理方位等要素考虑其中,按照地标的标准去起案名。开发商不应将案名的目光局限在符号意义上,它们更应该肩负起城市地标的职责,更像是一个地标符号。”

  “房子不同于一般的商品,商家应本着对客户、企业负责的态度,给楼盘起一个‘名副其实’的案名。”张思宁最后表示。(陈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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